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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加强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定期报告及 重大事项编制、审议和披露期间,公司信息对外报送和使用的管理,根据《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法》”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 简称“《证券法》”)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(以下简称“《上市规则》”)、 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范运作指引》”)等法 律、规章及《章程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的要 求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